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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告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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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告
各位教职工、各位同学:
      根据《钦州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钦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教发〔2019〕12号)的有关规定和上级资助部门、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标准和认定的程序予以通告,请有关人员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华体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日
 
 
附: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4.孤儿学生;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6.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8.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9.烈士子女;10.支出型困难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11.家庭经济困难库区移民学生;12.自治区举办的民族班贫困学生;13.临时救助对象家庭子女;14.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5.没有固定收入的退伍军人子女;16.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17.家庭经济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18.其他有关文件规定需教育救助人员(含边缘户);1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程序
(一)国家资助政策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宣传。
(二)班主任指导学生如实填写《钦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规定对所提交的信息承诺。
(三)班级民主测评。学生将填写完整的《钦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给班主任,班主任进行摸底调查后组织本班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具体家庭情况,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和日常消费行为,对照钦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进行测评打分,提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建议名单。将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递交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认定。
(四)学校评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对各班提交上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审认定,确定本校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建议名单。
(五)公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公室将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公室汇总并将认定的学生困难等级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