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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需要提交的材料: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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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需要提交的材料:
1、建档立卡:复印《帮扶手册》印章承诺页,贫困户信息页,帮扶页,或去扶贫办开证明《广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2018版)》(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盖章);学生身份证与户口薄复印件,家长(监护人)身份证与户口薄(含户口薄印章主页)复印件。
2、农村低保:县级以上民政开证明,农低银行近三个月的流水帐单,学生身份证与户口薄复印件,家长(监护人)身份证与户口薄(含户口薄印章主页)复印件。
3、残疾学生:残疾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与户口薄复印件,家长(监护人)身份证与户口薄(含户口薄印章主页)复印件。 
4、特困供养:特困供养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与户口薄复印件,家长(监护人)身份证与户口薄(含户口薄印章主页)复印件。
 
请于9月14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交学校资助办公室。
(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备用) 
注:去县区开证明时请参照证明模版,学生直接把申请材料交到资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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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 广西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资助申请表(2018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