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2018年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
根据《关于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基〔2007〕67号》的要求。为了落实好此项教育为民政策,让广大学生和家长得到实惠,确保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致贫的学生及时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请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致贫的学生尽快补建档。凡是符合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致贫的学生请在3月14日前到学校资助办领取《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填报申请,并到相关部门(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或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相关部门确认后填报《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学校认定,特此通知。
2018年春贫困建档材料提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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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4: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
(注:复印件请备一式二份。上交资助办一份,自己备存一份,以免重复来回跑。高一年级未办理身份证的同学请抓紧时间办理身份证)
校内贫困建档需提交的材料:
①如实填写附件3《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并到相应部门盖章;
②如实填写附件4《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由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一份家庭贫困证明,并盖章;
④勾相对应选项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复印件等等);
⑤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薄主页、户主页、学生页);
⑥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户主或监护人)
注:如有疑问请到资助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