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普通高中学杂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学费、课本费、住宿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学生,按照自治区规定的学杂费标准直接免除,公办学校不得再向贫困户学生收取学费、课本费、住宿费;在经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民办学校学费、课本费、住宿费三项费用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可以向贫困户学生收取差额部分。城市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农村(含县镇)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城市非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含县镇)非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元。
申请流程:
凡经过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的学生,今后学年度在同一学段同一学校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对新入学的贫困户子女因故未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证明其贫困户身份前,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杂费,待入学后其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后,学校及时退回已收取的学杂费。
二、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
(一)实施内容
1.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二)申请流程: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为两档, 期中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为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二)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并且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一等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流程
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我区普通高考,已获得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自治区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补助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一、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普通高中学杂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学费、课本费、住宿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学生,按照自治区规定的学杂费标准直接免除,公办学校不得再向贫困户学生收取学费、课本费、住宿费;在经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民办学校学费、课本费、住宿费三项费用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可以向贫困户学生收取差额部分。城市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农村(含县镇)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城市非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含县镇)非示范性高中学校自治区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元。
申请流程:
凡经过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的学生,今后学年度在同一学段同一学校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对新入学的贫困户子女因故未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证明其贫困户身份前,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杂费,待入学后其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后,学校及时退回已收取的学杂费。
二、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
(一)实施内容
1.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二)申请流程: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为两档, 期中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为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二)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并且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一等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流程
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我区普通高考,已获得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自治区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补助申请、审批、发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