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钦州二中党委在市直工委和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的《2012年的工作要点》,创先争优,服务教育教学,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思想政治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带领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
3、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制度上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加团结,维护稳定。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注意培养、发现、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钻研科学专业技术,成为各项专业人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性修养教育。树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在实际工作中考察他们入党的动机,严把入党质量关,必须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徇私枉法,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发现苗头,要及时进行戒免谈话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特别是抵制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反动思想渗透,巨腐防变。锻造积极向上,为民族生存,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的精神。
9、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体要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做好笔记,用思想武装头脑,身体力行,立足本职在实践中创先争优。
组织生活工作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支部)党员大会,一次党委(支部)委员会议,一次党小组会议(支部人数多的可分为若干小组)一课,即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教育。党课内容根据时事政治形势而定。
2、党委(支部)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民主生活会,做好记录,形成书面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内外相结合,每年一至两次,形成书面材料;要求党员认真写好思想、工作与生活的总结,每年一次,上交存档。
党员管理工作
1、每个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的组织生活活动,一年内都不参加一次组织生活活动,不能参加党员评优。
2、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按时交纳党费,若没有特殊理由经党组织批准,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必须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对不履行工作义务,不执行党的决议,擅离职守的党员,必须提交党的会议处理。
党员的组织工作
1、党员的思想、言行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性,党的纪律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确保党组织的团结统一;党员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泄露党的机密,对党组织不应外传的会议内容,包括各种决定,决议文件等,要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2、党员要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组织讨论决定通过的重大事情:如中心工作,重要人事变动安排重要的工作分配,经济执行情况等,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在实行过程中确有错误,可通过正确渠道向上一级反映,但在执行中不能有反对的行为。
发展党员工作
1、根据上级党委发展党员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发展党员的人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重在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两正式党员培养一个的原则。定期谈话与自觉培养相结合,把培养情况记入培养登记卡内,考察应在2年以上。
3、从群众推优的积极分子中发展优秀青年入党。特别是从广大的优秀青年团员和先进知识分子中吸收党员。要特别注意那些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的决心,有为中华民族振兴,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真才实学。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