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和《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钦市教人号﹝2010﹞1号)文件,《钦州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钦市教字﹝2010﹞2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奖励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以及我校聘任的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人员。
三、分配原则
(一)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向工作量大、业绩优秀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四)科学合理,规范民主,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