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在建项目人员及现场卫生管理,确保项目管理及建设人员的生命安全,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联合项目建设相关方,切实做到: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方熙,联系电话:13977736921,邮箱:qzjyxmb@163.com。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31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在建项目人员及现场卫生管理,确保项目管理及建设人员的生命安全,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联合项目建设相关方,切实做到:
- 排查湖北籍管理及务工人员,特别是有武汉旅行或居住人员,或与武汉相关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将排查情况报属地有关部门,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 对春节后返回现场务工人员开展防控观察,密切配合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防疫检查。
- 新年度项目复工后,每天登记现场管理及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并将登记情况报送当地有关部门,特殊情况按防疫要求做好隔离和送治,根据国家的防疫要求调整健康情况登记。
- 定期对现场管理用房和工人生活用房周边进行全面洗消。
- 控制现场人员的外出,控制现场人员的走动,统一采购现场人员需要的必须生活用品。
- 搞好现场人员个人卫生。开展现场卫生常识宣讲,做好餐厨、卫生间的卫生工作,改善现场居住环境,采购发放必要的防护器材。
- 在建项目在2020年2月9日前一律不得复工,并可视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延迟复工时间。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方熙,联系电话:13977736921,邮箱:qzjyxmb@163.com。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