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钦州市教育局印发了《钦州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回校和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学校、幼儿园、老师、家长、同学们必须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一、自治区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单位必须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一、自治区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单位必须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全市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开学,寒假期间不得安排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自习或上课,不得开展社团活动以及其他聚集活动。
三、寒假期间所有学校体育场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园内其他活动场所停止对外开放。
四、禁止教师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开展补习和培训活动。
五、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停止寒假期间的集中授课或其他聚集行为。
六、各学校做好开学前后各项防控准备工作,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监管和后勤保障,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