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申请表请上网查询广西课题结题
关于验收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C类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研室),市直学校:
根据《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级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对到研究期限的有关课题进行结题验收,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二、受理时间
三、结题验收程序及材料要求
1.验收程序:课题组整理研究成果——填写结题申请书——课题负责人单位审查同意——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审查同意——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收集材料送市规划办。
2.材料要求:
(1)成果主件:课题结题申请书、课题研究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总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调查报告等。一式3份。
(2)成果附件:是指能够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材料。其中,开题报告、实施方案、阶段性计划总结、论文集、教学案例集、获奖证书复印件、活动记录、照片、图片、学生作品等一式3份。
(3)《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年度检查表(年度工作报告)复印件一式1份。
(4)结题申请书中的研究主成果名称、课题组成员名单必须与《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致,如有变更,须有经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意的变更申请表。否则不予办理。
(5)各课题组的课题结题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由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统一收集发至qzghb999@163.com。
(6)广西“十一五”规划C类课题的结题申请书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2010年6月版),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在钦州市教育信息网“教研资讯”栏目下载(09年版)。
四、收费办法
依据《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为每个课题聘请5位专家对课题进行鉴定,由学校支付专家评审费。其中每项广西“十一五”规划C类课题专家评审费600元;每项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评审费400元。
五、成果认定
经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验收通过结题的课题定为有效课题,并公布在钦州市教育信息网教育科研网页上,对研究价值高、实验效果显著的研究成果,将在全市推广。到期不申请验收或不通过结题的课题作为无效课题,不能作为单位评估和个人评优、评职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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