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组:
根据 钦市教人[2013]58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今年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B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及支教满一年以上(其中支教时间的计算方法请查看《自治区职改办关于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支教时间计算问题批复的通知》(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秋季学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 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 学校所在地不在县城的乡镇小学或国家级贫困县小学的教师中专毕业,从事农村小学教学工作满2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二、符合以上相应条件的,可到校长助理室赵艳同志处报名,其中2012年已经报名的仍需再次报名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高级9月5日,因上级定有时限,所以逾期不候。
四、查询下载有关文件和表格网址:广西教育厅 “职称办” (http://202.103.252.83/Category_127/Index.aspx)。
五、有关职称评审的个人版软件及参评所用的各种表格信息将公布在我校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参评教职工及时关注我校网站的通知,查看有关职称评审的最新消息。(www.utk9oa.com)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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