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我们恪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和为贵”,努力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关系的和谐氛围;倡导幸福教育,培养“积极追求幸福、努力获得幸福” 的人生态度。
(一) 校园文化是一种区域性的社会亚文化,特指学校师生共同创造和享受的学校各种文化形 态的总和,通常包括观念文化形态、物质文化形态和行为文化形态。校园文化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导向、规范、教育功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学校师生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心理人格、知识技能等。教育教学与校园文化有着天然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提高学生的阅读、写作、思考能力,需要丰富的物质文化和多彩的文化载体做保证;让学生挣脱应试教育的桎梏,学会积极、主动健康的发展,更需要特定的文化情感熏陶、浸润、哺育。研究现代教育与校园文化之间的关系,探索二者之间共同发展、改变,可以促进各学科教学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整合、协调系统,及文化各子系统之间的不平衡状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对于校园文化建设,我们有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以人为本”,是我们在教育中恪守的第一个理念
人的存在总是在三个层面展升的:实体的人、精神的人、作为文化—人格的人。教育对人的关注,也相应的在这三个基本层面展开:即人事、人心、人文。教育以人事、人心、人文为基础,以人间社会为基本指向,最终目标乃是个体与社会的共同福祉。我们在引导学生掌握各种知识技能、伦理规范的同时,更注重培养其亲近自然与社会、关爱自我人生的情感态度;更注重引导其形成积极的文化品格与精神气质。比起实体的人,我们更注重精神的人、作为文化一人格的人;比起人事的教育,我们更注重人心的教育、人文的教育——这就是我们向往的、时刻努力提升的教育境界。 、
因而,“以人为本”是我们教育理念的核心。
二、“以和为贵”,是我们在教育中恪守的第二个理念
教学方面,以“教”与“学”关系为主,核心所在,是求得学校教育活动与学生身心发展关系的和谐。在学校人际关系方面,实施和谐教育的前提,是师生关系的和谐。我们努力追求体现“民主平等,尊师爱生,情感交融,协力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这两者共同的基础,是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关系为主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关系的和谐。所以,“以和为贵”是我们教育理念实施的可靠保证。
三、倡导幸福教育,培养“积极追求幸福、努力获得幸福的人生态度”。是我们在教育中恪守的第三个理念
人生怎么幸福?人生应该怎么样才能幸福? 幸福的人生一定有幸福的思想观念,正确的思想观念才会有正确的行为,有正确的行为才会有正确的习惯,有正确的习惯就会有正确的性格,有了正确的性格才会有好的命运。有了好的命运,人生一定会幸福。所以人生幸不幸福,根源在个人的思想观念,所以能够让思想观念正确,人生就扎下了正确的根基。显而易见,倡导幸福教育,培养“积极追求幸福、努力获得幸福”的人生态度,是至关重要的,这是我们教育理念实施的主要目的。
下面谨就这三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
(二)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的具体内涵是指什么呢?以人为本中的“本”,不是本体或本原,也不是本质或本性,而是指“根本”。以人为本,也就是说人是根本。“人是根本”,具体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
其一,人是目的。人是自己活动的目的,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这本属显而易见的常识。人们一再强凋“人是目的”,则是为了反对把人工具化,强调人不应沦为物特别是金钱的奴隶,不应为物所驱使。其二,人是关键。在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中,人永远是最主要的决定性因素。强调人是关键性的因素,是为了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人的素质和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与核心的位置。其三,人是主人。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中,人总是扮演主体的角色,必须而且只能把人作为人对待。人作为人的尊严,就在于他不仅是自然界的真正主人,也是社会和自身的真正主人。
以上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涵。这是基于当今时代人类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所作的新思考与新概括。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具体落实到教育这一领域,落实到校园文化建设这一子系统中,恪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又有何必要性呢?
我们认为,教育要确立这个时代的精神主题,对“物化”生存方式进行批判;要为人类的生存确立“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具体言之,就是以师生为本的教育观。这种教育理念,在教学、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又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第一,要坚持育人以学生为本。教育的对象(客体)是学生,教育目的的实现必须体现在学生的身心发展和素质提升上,学生是教育教学过程的主体,教师是主导,教师的主导作用必须通过学生的主体作用才能发挥,所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始终从满足学生的教育需要出发,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以学生的个性充分而自由的发展和学生群体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二,要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育的主体是教育者,教育教学过程的主导者是教师,必须坚持依靠教师、相信教师,尊重教师的教学自主权、学术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和校务知情权,没有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劳动就不可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实现培养目标和教育目的。因而,在办学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教师为本。
第三,要坚持服务以学生成才为本。从教育服务的角度看,无论是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者、管理者和服务者,都从事着教育服务工作。其工作的主要使命和责任是如何实现教育目的,促进学生健康成才。因此,我们应当以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健康成才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 如果说“以人为本”是我们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恪守的核心理念,那么,倡导一种和谐的教育氛围,则是此种理念之下的必然表现了。推本求源,何谓“和”“谐”呢?
“和”“谐”这两个中国字,最早出现在《管子》一书中。中国字“和”,左边是“禾”是指种庄稼,是指粮食生产;右边是“口”,是指解决人吃饭的问题,“民以食为天”。只有发展生产,解决了生存问题,才会有“和”;中国字“谐”,左边是“言”,指人发表言论,右边是“皆”,指所有的人。只有人人都能自由地各抒己见,心情舒畅,才会有“谐”。所以,从字义上看,“和谐教育”的释义应是:发展生产,发展科技,满足人们对物质文明的需求;言论自由,发扬民主,满足人们对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需求,这是“和谐教育”的基础。
我们将“和谐”分为三个层次:其一,个体层次的和谐。这是指个人自身的和谐,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和谐;其二,群体层次的和谐。这是指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和谐,包括家庭与家庭、团体与团体、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和谐;其三,整体层次的和谐,这是指整个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对应于上述三个层次,“和谐教育”就有:个体层次的和谐教育、群体层次的和谐教育、整体层次的和谐教育。统称为“个体、群体、整体”三大层次的和谐教育。由此可知,构建和谐教育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
1.人与人的和谐
和谐教育是以师生关系为主的学校人际关系的和谐为教育的前提条件的。一所学校的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时刻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心灵,其中师生之间的人际关系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影响最大。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以高尚的情操、优良的品质影响和感染学生,以渊博的知识、完美的教育教学艺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开发学生的潜能,学生的身心才能和谐健康地成长。因此,学校人际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教育的前提。
2.教与学的和谐
教学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工作,优化教学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教与学在教育实践中是两种行为、两个过程,又统一于学校连续不断的教育活动之中。“教”与“学”和谐的实质是要使教育的节奏与学生发展的节律和谐。它要求教师从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设计、教学情景的设置等方面来调控教育的节奏,积极地适应和影响学生发展的节律。从而形成“教”与“学”的和谐。这是构建和谐教育的核心。
3.学校环境的和谐
构建和谐教育必须协调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构建和教育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家庭教育足学生最先受到的教育,是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教育资源之一,对学生身心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学校要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指导和帮助家庭建立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同时还要组织好社会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避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学校与社会、家庭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与社会、家庭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教育的基础。
(四)无论是“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还是“以和为贵”的教育氛围,目的都要使教与学的参与者产生一种幸福感。因而,倡导幸福教育,培养“积极追求人生幸福、努力获得人生幸福”的生活态度,是我们在教育中恪守的第三个理念。
为什么要提倡幸福教育呢?虽然现代科技发展迅速,但是人的认识能力在一定时期毕竟是有限的,对任何事物的认识过程都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所以在这种探寻和追问中必然产生种种困惑、挫折,伴随着失望、难过。那么,在这一个过程中,教育追求的就不仅仅是培养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认识自己。这是教育的内在要求。因为从终极意义上,教育的目的是“为人”的教育。人只有在认识自我的前提下,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情况下才能实现人生的追求。也只有能力与需求协调赋予人以充实的精神生活,人才可以体验和感受到其中的幸福。当我们置于浩瀚神秘的宇宙、自然和纷繁复杂的社会时,我们便有了一份从容的心态,便能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下,在我们的欲求和能力之间找出心灵的平衡点,体会人生的真正幸福。
教育对人的生活关怀,就是一种态度形成的推动;人在对现代科学飞速发展的崇拜中,在物质的种种诱惑中,形成一种旷达的态度,寻求一种心灵的解放,一种内心的安宁。因为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只有内心的平静、超越才是真正的幸福。而教育就在此种意义上,承诺和实现了对幸福的追求。
人人都向往和追求幸福,但并非人人都能获得幸福。可见,获得与感受幸福都是一种需要磨砺和培养的能力。对幸福的需求人生而有之,但无论是幸福的感受或创造能力,的确是一种有待开发的潜能一由此可见幸福教育的必要。
先就学生一方面来谈。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要使孩子能成为有教养的人,第一,要有欢乐、幸福及对世界的乐观感受。教育学方面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就在于珍惜孩子有权享受的欢乐和幸福”。在此要特地指出的是,任何教育都是有目的、有内容和有任务的教育,要完成任务达到目的就必须作必要的努力,其快乐就不可能像把快乐本身当作休闲、娱乐的目的那样的纯粹的快乐。为了实现目的和结果的幸福,教育过程即使是痛苦的,社会也要发展教育,个人也要接受教育,通过教育创造幸福。生活过程充满幸福,但未必全是幸福。教育过程也有幸福,但未必全是幸福。如果把教育只看成是快乐,而放弃刻苦努力,不仅会导致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的混乱,也会对教育实践造成不良影响,特别会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幸福的教育必须提高人追求幸福和克服困难的能力,提高人在快乐和痛苦之间的选择能力。选择本身就是困难的,但又是必需的。
前人所构建的幸福之道绝非学生可以机械照搬的、迈向幸福的“轨道”,而是将学生导向幸福的“引道”,它们就发挥着把学生导入幸福人生旅程的功能。在教育生活中,教育者就是学生幸福生活的引路人。尽管他们无法对学生的终生幸福做出某种承诺,但毕竟能够凭借自己的智慧为学生走出一条幸福之路提供最有力的帮助。在教育者的引领下。教育行动必定能够通过多样化的途径来参与学生幸福人生、幸福生活的建构,最终将教育活动打造成一条学生奔向幸福的高速公路。
下面我们再简要从“教师”这一角度来谈。幸福不是上天的恩赐,幸福只能在主体积极的追求过程中获得,甚至可以说,幸福就是主体的一种积极追求。罗素曾说过:“我们的冲动和欲望是创造我们幸福的要素。”显然,教师职业并不必然是幸福的,它的幸福依赖于教师的积极创造,依赖于教师能否在教育过程中将自己与教材、与学生、与职场环境达致完美的融合。教师幸福也并不是给定的人生幸福,而是由教师自己把握并通过个人主观努力去积极争取和追求的。
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求构成了一个层次体系(生理需求— 安全需求一社交需求一尊重需求一自我实现需求),任何一种需求的出现都以比较高层次的需求的满足为前提的,人是不断需求的动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要,不同人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期望,当老师的期望与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就会产生幸福感。基于上述理由,我们提倡,不仅将教书作为谋生的手段,更要将其作为一种处世的方式。因此,学校在实施管理时,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学校在实施管理时,要将人放在重要位置,善于分析不同人群的需要与期望,将满足人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无论是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评价与激励,都要适切人的期望与需要。教师作为这样一个知识分子的特殊群体,他们需要物质、安全,更需要在工作中获取尊重和实现自我。我们要尊重教师的权利,尤其是要尊重教师教育教学的自主权、创新权。要尊重教师的个性,尊重接纳而不是排斥教师不同的表达方式、思维方式、兴趣爱好、工作速度、处事方法。
二、学校要时刻关注了解教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需求,努力挖掘学校各种资源,尽可能满足教师的合理需求,多为教师排忧解难。自我实现是人性价值的最高境界,是自我满足的终极需要,是人最有价值、最积极的幸福体验。学校不仅仅是学生成长的地方,也是教师自己成长的地方。学校不仅要为学生提供学习、成长的平台,也要为教师的学习、成长提供平台。老师在关注学生的同时,更要关注自己的成长。我们要为各类教师自我价值的展示与实现搭建好七彩舞台,让教师尽情表现自己的工作成效,共享教师的成功,使教师在缤纷的工作舞台上享受工作的幸福。
(五)综上所述,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我们恪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关系为主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关系的和谐氛围;以此来使教育者、被教育者都能获得一种归属感、幸福感,并使之养成积极追求幸福、努力获得幸福的人生态度。